如何创建微信收费礼物投票活动

一、简介

微信收费礼物投票是指可以通过在线购买虚拟礼物,赠送给候选人,为候选人增加一定的票数。刷礼物投票即可增加活动的娱乐性活跃气氛,也可以为主办方增加一定收入。

礼物的价格、每件礼物可抵票数、使用礼物加票的各种规则限制,均可在后台自主设置。

购买礼物使用的是微信支付,考虑到公众号开通微信支付存在较多门槛(必须为企业类服务号,需要绑定对公银行账号等),您可以使用合作分成模式使用投票投票的现成支付通道,不论主办方的公众号为任何类型,甚至没有公众号,都一样可以实现礼物投票功能。

后台设置界面

前台效果

前台效果

二、资质要求与分成模式

礼物投票的收入资金是由我方通过自有的微信支付接口代收取,并定期与用户结算(每月可随时申请结算最多三次)。对于主办方并无特殊的资质和技术要求,具备对公银行账号即可使用。 对于主办方的微信公众号方面也没有特殊要求,订阅号、服务号甚至没有公众号都可以使用。

目前我们的分成模式为:投票活动终端客户购买礼物产生的总交易收入,支付平台会扣除1%佣金,剩余的99%支付平台会与投票吧进行结算(以下简称“支付平台结算款”)。支付平台结算款将由我方和活动主办方分成,活动主办方占80%,我方占20%作为服务佣金。 即主办方最终获得分成金额为“总交易额 x 99% x 80%”。 投票活动结束,分成资金不再增长后,且分成金额在100元以上,即可联系客服申请进行结算,每月可申请结算一次。结算方式仅支持公对公银行转账 。

结算流程:

1、在主办方的投票活动结束,资金不再发生增长后,即可联系我方申请结算;

2、首次结算的客户,需要双方先行签订纸质协议(联系客服索取协议电子版签订和打印,一式两份,末页盖章,所有页面盖骑缝章);

3、主办方联系我方申请结算(每月可随时申请结算最多三次),我方在收到结算申请后3个工作日,向主办方对公账号转账分成款,即支付平台已结算款的80%,完成结算后30日内,我方向主办方开具佣金发票。

4、主办方应依法对支付平台结算款的全额进行税务申报,形式为向购买虚拟礼物的终端消费者开具发票或进行无开票申报等,注意,我方仅提供代收款服务,主办方无需向我方开具发票。

特别温馨提示:用户选择涉及付费服务和在线交易的服务商时,请务必认明正规公司,按照国家互联网法规,需具备“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资质才能办理线上经营和交易业务(请注意区分不是普通的非经营性网站ICP备案)。

三、风险提示

虚拟礼物道具功能是互联网非常常见的收费服务和营收模式,不会违反国家有关法规以及微信运营规范条款。 但因涉及收费功能会较为敏感,而微信方面对于微信平台上的各类网页和服务的监管也较为严格,对“违规的判断”较为主观。 尽管投票云平台平台至今尚未出现一例因收费礼物功能而造成用户投票链接或公众号被处罚的情况,但我们仍有必要进行必要的风险警示:如用户因为启用收费礼物功能或其他任何违反微信运营规范的行为而被微信平台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投票网址被屏蔽、公众号被处罚等),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出现被处罚情况,对于已经产生的礼物投票收入,除非被微信方面冻结或扣除,否则仍会照常与用户结算。